一、工信部等八部門:加快傳統制造業轉型升級 大力發展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舊動力電池回收處理綜合利用産業
《意見》提出到2027年,我國傳統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水平明顯提升,有效支撐制造業比重保持基本穩定,在全球産業分工中的地位和競争力進一步鞏固增強。工業企業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分别超過90%、70%,工業能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3年下降13%左右,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超過57%。其中部分内容:
01、完善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引導企業實施綠色化改造,大力推行綠色設計,開發推廣綠色産品,建設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和綠色供應鍊。制修訂一批低碳、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綠色制造等重點領域标準,促進資源節約和材料合理應用。積極培育綠色服務機構,提供綠色診斷、研發設計、集成應用、運營管理、評價認證、培訓等服務。發展節能節水、先進環保、資源綜合利用、再制造等綠色環保裝備。強化綠色制造标杆引領,帶動更多企業綠色化轉型。
02、推動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分類制定實施戰略性資源産業發展方案,培育創建礦産資源高效開發利用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加強共伴生礦産資源綜合利用,提升原生資源利用水平。積極推廣資源循環生産模式,大力發展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舊動力電池、廢舊家電、廢舊紡織品回收處理綜合利用産業,推進再生資源高值化循環利用。推動粉煤灰、煤矸石等工業固廢規模化綜合利用,在工業固廢集中産生區、煤炭主産區、基礎原材料産業集聚區探索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新模式。推進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提升工業水資源集約節約水平。
二、工信部印發《廢銅鋁加工利用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規範條件》适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已建成投産的廢銅加工配送、廢鋁加工配送和再生銅直接利用的獨立法人企業,是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規範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廢銅、廢鋁,是指在社會生産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産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含銅、含鋁廢棄物。加工配送是指經過拆解、破碎、分選、打包等工序,将廢銅、廢鋁處理成可供再生利用企業進行熔煉和深加工的原料。再生銅直接利用是指将成分明确、雜質含量低的銅廢料,直接配置熔煉成某種牌号或與之相近的合金的過程。
三、工信部印發《機電産品再制造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規範條件》适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已建成投産的,從事工程機械、機床工具、重型機械、石化通用機械、内燃機、電工電器、農業機械、機械基礎件、文化辦公設備等機電産品再制造的獨立法人企業,是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規範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再制造是指采用先進适用的工藝、技術、設備和材料對舊件進行專業化修複或升級改造,使再制造産品性能和質量達到或超過原型新品的生産過程,再制造産品應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節能、環保等強制性标準要求。
四、山東省: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循環産業發展 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回收、動力電池梯次利用與回收拆解
《通知》中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循環産業發展,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回收、動力電池梯次利用與回收拆解。到2025年,培育相關企業15家,打造4個循環産業示範基地,産業規模達到100億元左右。
1.着力發展汽車與動力電池回收拆解。支持濟南、青島、棗莊、濟甯、臨沂等市發展新能源汽車與動力電池回收拆解産業,培育一批優質企業,打造産業綠色發展示範基地。推動建設拆車零件追溯平台、回用件交易平台等公共服務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車與動力電池回收拆解資質認證制度,開展梯次利用、再制造認證服務。
2.鼓勵研發回收拆解裝備。支持發展智能柔性化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包拆解、檢測生産線,探索發展自動化油液抽排工作站、電池包智能化拆卸工作站、電池包拆解智能機器人工作站、動力電池自動檢測分容工作站、高效拆解機、動力電池梯次重組生産線、高效破碎分選設備等産品。
3.加快推動産業鍊零碳發展。引導新能源整車、動力電池及材料企業建設綠色低碳工廠,推廣低碳技術和裝備,開展綠色化改造,支持動力電池及其關鍵部件、原材料企業進行零碳工廠認證。
五、福建省廈門市:支持廢舊汽車産品零部件再制造 促進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産業發展
《通知》中支持廢舊汽車、廢舊工程機械等産品零部件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龍頭企業。鼓勵和支持第三方認證機構開展再制造産品認證,建立自願認證和自我聲明結合的産品合格評定制度,加大再制造産品市場推廣力度。完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建設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推進城市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強化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推動工業固廢資源利用。培育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骨幹企業,促進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産業發展。
六、廣西南甯市: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 加快推進淘汰報廢國三以下排放标準乘用車
《通知》中擴大汽車消費。安排1000萬元發放購車消費券,對新購置符合條件汽車的個人消費者,以消費券方式給予補貼,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消費者購車給予疊加補貼。加快老舊汽車更新。引導老舊車輛有序退出,采取經濟激勵、科學劃定限行區域、嚴格超标排放監管等手段,加快推進國三以下排放标準乘用車、違規非标商用車淘汰報廢。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按規定回收拆解,辦理車輛注銷登記,加快老舊車輛淘汰更新,拓展新車消費空間。
七、湖北省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實施辦法》從資質認定和管理、回收拆解行為規範、回收利用行為規範、監督管理等多方面提出對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進行規範。
1在資質認定和管理方面:
國家對回收拆解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機動車生産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生産者責任,向回收拆解企業提供報廢機動車拆解指導手冊等相關技術信息。
2針對回收拆解行為:
回收拆解企業必須在其資質認定的拆解經營場地内對回收的報廢機動車予以拆解,禁止以任何方式交易報廢機動車整車、拼裝車。企業回收的報廢大型客、貨車等營運車輛和校車,應當在公安機關現場或者視頻監督下解體。回收拆解企業應積極配合報廢機動車監督解體工作,并按照要求保存影像資料。
3針對回收利用行為:
回收拆解企業回收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具備再制造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售給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業經過再制造予以循環利用;不具備再制造條件的,應當作為廢金屬,交售給規範公告的冶煉或者破碎企業。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拼裝機動車。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
意見征求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1月1日結束。
八、河南省舞鋼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中嚴厲打擊非法回收拆解機動車、倒賣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及報廢機動車整車、非法改拼裝機動車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資質企業違規經營行為,進一步規範舞鋼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市場秩序,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一)部署準備階段(2023年11月20日前)。
(二)排查治理階段(2023年11月20日-12月20日)整治工作要向縱深開展,人員力量務必走出去、沉下去,堅決杜絕“走過場”、“把專項整治當作日常檢查”等形式主義。要結合當地實際,靈活運用全面排查、明察暗訪、突擊檢查等各種方式方法,主動出擊,嚴格依法依規實施查處,以達到“查處一起、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總結反績階段(2023年12月21日-12月31日)全面總結專項治理工作,主要圍繞紮實開展報廢機動車行業治理、加強治理體系建設、完善長效治理機制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效及亮點,要求數據詳實、有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困難、不足和問題,并将總結報送商務局。
九、2024年度天津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引導性公告
截止目前,天津市共有45家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年利用處置能力183.2萬噸,其中,年利用能力155.4萬噸,年處置能力27.8萬噸。總體上,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高于危險廢物産生量,部分類别危險廢物産生利用比不高(該類别危險廢物産生量與我市危險廢物年利用能力的比值),其中: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産生利用比28.2%、HW09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産生利用比36.1%、HW17表面處理廢物産生利用比33.7%、HW34廢酸産生利用比54.5%、HW49其他廢物産生利用比7.28%。請投資者理性判斷天津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市場,在建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前,應充分做好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市場調研,防範建設風險。
來源:報廢車回收拆解與再利用分會